中石化森美便利店商品(屈臣氏饮料产品)采购项目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对便利店屈臣氏饮料产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石化森美便利店屈臣氏饮料产品采购
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1日—2016年 08月28日,每天09:00—12:00, 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1层。
五、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591-87823721,邮箱:wuyin@sinopecsenmeifj.com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gxx/)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www.sinopecsenmeifj.com)进行公告。请各报名供应商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六、采购货物一览表
采购货物一览表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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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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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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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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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蒸馏水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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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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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3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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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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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矿物质水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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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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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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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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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蒸馏水6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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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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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1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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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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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苏打水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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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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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0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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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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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汤力汽水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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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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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0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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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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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香草汽水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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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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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0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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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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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新奇士灌装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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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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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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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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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新奇士瓶装(橙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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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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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1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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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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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新奇士瓶装(西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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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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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1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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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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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新奇士瓶装(黑加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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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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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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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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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柠檬/青柠7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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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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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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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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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400ML花物/蜜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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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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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4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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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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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401ML花物/蜜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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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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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8024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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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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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采购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明的货物;在合同实施期间,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2)、货品由供应商直接送达中央仓,送达时间:订单下达后3天内。
3)、产品质量要求:供应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之规定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若无国家标准但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若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本次采购协议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方经评估认为可延续合作的,可续签1年。
七、报名人须知:
报名人须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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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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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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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便利店商品进口商品采购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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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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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标准:
1、报名人应是: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及分支机构、代理商、经销商或厂家指定授权商家,授权期限在有效期内;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7%)。
2、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只能以一个报名人参加报名,其他关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如下: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响应采购需要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均须加盖公章。证件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品牌授权销售证书。报名人为经销商的还需提供厂商相应证照,其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三证合一的仅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如商品为进口商品还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仅厂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仅厂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仅厂商)。
6、报名供应商需在100%满足供货要求前提下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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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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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说明:采购信息公告后,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经本公司零售管理中心资格性检查,检查内容为“供应商资格标准”形式性检查,区分如下:一、合格供应商超过三家的,采取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二、如果合格供应商只有二家的,采取竞争性商务谈判采购方式。三、如果合格供应商只有一家,第一次公告为无效公告,重新发起采购信息公告。在第二次采购公告后,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经零售管理中心资格性检查,如果合格供应商还是只有一家, 报送本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方式。我司将根据报名结果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并通知报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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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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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含17%税率): 人民币300万元整(¥3000000),付款方式: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采购人确认的《验收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据3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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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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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监督部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相关部门
传真电话:0591--8787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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