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2、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二十三层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0591-87809363,传真:0591-87761087
3、项目名称: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FJSMZ2016018-1
5、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10月14日
6、更改事项:
1. 在招标文件的P4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7条增加如下内容:若有效投标人只有三家,取得分第一名为中标侯选人。
2. 在招标文件的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条废标条款中“(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4家。”改为“(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
3. 在招标文件的P15页“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中第“二十二、比较与评价”第“5.在接收投标文件或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不足4家或在评标过程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家情形的,按招投标活动失败处理。”改为“5.在接收投标文件或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不足3家或在评标过程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按招投标活动失败处理。”
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均不变。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已报名的各投标方请于2016年11月2日17:30前将本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发传真至上述联系人邱先生予以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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