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2、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二十三层
3、联系人:李先生
4、联系方式:0591- 87276076,传真:0591- 87809363
3、项目名称:环保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编号:FJSMZ2016013
5、首次公告时间:2016年6月30日
6、更改事项如下:
一、P3页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备注的第5条“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变更为: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份额不低于70%,第二中标人份额不高于30%(不保证份额),价格按各自中标价执行。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二、P5页的第二十二款“比较与评价”的第五条“在接收投标文件或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不足3家或在评标过程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按招投标活动失败处理。”
变更为:在接收投标文件或评标期间,若出现投标不足4家或在评标过程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家情形的,按招投标活动失败处理。
其它内容不变。
本通知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各投标方请于2016年7月13日17:30前将本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发传真至上述联系人李先生予以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特此公告!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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