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拟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2016年加油站工作服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FJSMZ2016003
三、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四、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 4月 1日—2016年4月13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现场发售或电子邮件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另收取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对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不负责任。
1、 现场购买:各投标人将5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我司帐户后,带上汇款回单到我司采购管理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3F)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2、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5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我司帐户后,发送电子邮件至qiuhao@sinopecsenmeifj.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中信息清晰可辨),待我司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我司采购管理处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09363,公司传真:0591-87761087。
五、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2023209600061758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六、 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1日8:5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八、 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
九、 投标人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应是: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且已通过行业标准认可。
(2) 所报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目下的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8、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均须加盖公章。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