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拟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FJSMZ2015005
二、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3日—2015年 4月10日,每天09:00—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福建省企业采购综合服务平台(www.bidfj.com/index.asp)发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到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63号-1,联系人:谷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54431,公司传真:0591-87836154;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中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7341310182600000644
公司:福建金贸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3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具有中国拍卖行业A级及以上企业。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8、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均须加盖公章。
2015年4月2日